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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机在电梯的运用上---怎样让电梯更安全,尤其注意保护儿童不受伤害

2012年1月29日,西单新一代商城扶梯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一名男童丧生。一次电梯不幸,让北京的新春有点沉重。在过去的2011年,电梯安全问题已数次成为公众热点。但2012年刚开启,给人带来便利的电梯再次化身悬梯,让乘用者不寒而栗。

怎样让电梯更安全?记者采访到香港、日本等地相关专业人士。据他们的经验,电梯安全是个系统工程。从电梯设计、制造、安装,到监管、审查、处罚,以及宣传、教育,涉及内容极为宽泛。

以香港为例,负责电梯安全监管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电工程署,不仅在法规制定和监管、执行上极尽“苛刻”之能事,还把麦兜的形象画入电梯安全宣传手册,让最容易遭受电梯伤害的儿童,更早更好地了解安全知识。

有购物天堂之称的香港,大型购物中心林立。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电工程署公布的最新数据,香港目前有超过57500部升降机

(直梯)和7800部自动梯(扶梯)。

香港的升降机及自动梯的安全规管工作,包括监管参与安装、维修、保养、测试、检验升降机及自动梯的承建商及工程师,均纳入《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范。而机电工程署(以下简称“机电署”)是负责执行有关条文的当局。

《条例》在1960年制定,时至今日,已经过数次修改。时下,《条例》正在进行最新一次修改。修改的起源来自2008年,当时香港接连发生了大埔富善邨等多起电梯安全事故。《条例》修改经历了征求意见、提起草案、再征求意见等过程。

在机电署的官方网站上,香港居民可以下载最新《条例》草案,并在2012年2月9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相关电子信箱。《条例》草案与之前版本的主要差别表现在:加强从事升降机及自动梯工程的人士的注册制度,提高违例的罚则水平,扩大法例的涵盖范围等。

在提高罚则水平方面,《条例》之前涉及安全的违例事项可判处的最高罚款额为10000元(港币)及最长监禁期为12个月。为使《条例》具有所需的惩罚及阻吓效用,《条例》建议把最高罚款额增至200000元(港币),最长监禁期则维持在12个月。

多年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高级工程师张桂竹告诉记者,“责任工程师制度”是国外普遍采用的电梯安全责任制度。

香港《条例》也将相关责任制度进行细化。

《条例》规定,“只有合资格人士、指明人士,或在有关升降机工程或自动梯工程进行的地方受合资格人士直接监督的人,才可亲自进行升降机工程或自动梯工程。条例亦规定,升降机或自动梯的负责人必须确保若干升降机工程或自动梯工程由注册承办商进行;在完成升降机或自动梯安装后、进行主要更改后而恢复正常使用和运作前、以及定期的彻底检验,均须由注册工程师进行。”

在事故发生后,“该升降机或自动梯的负责人须在知悉该事故后的24小时内,以指明表格向署长及当时就该升降机或自动梯承办任何工程的注册承办商报告该事故。……有关注册承办商接获事故通知后,应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安排注册工程师调查有关事故。注册承办商必须安排注册工程师调查有关事故,并在获通知有关事故的日期后7日内,拟备详尽的调查报告以提交署长。”

记者在机电署官方网站上看到了已报告的固定式升降货梯

和自动梯意外记录。其中,2011年6月到11月,全港已报告自动梯意外共680起,因乘客不小心使用造成659起、因机件故障造成6起、因外来因素造成15起。

机电署还在网站公布了“意外调查技术报告”。如2011年2月24日发生的将军澳香港知专设计学院自动梯意外调查报告。报告分引言、背景、调查及发现、事后工作、跟进工作等部分。香港居民可以在这份报告中,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及处置方式,附录中还有详尽分解图片。

香港电梯业总工会现任理事长谢景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香港的各大购物中心,自动梯“剪刀口”的挡板,作为《条例》中电梯安全设备的一部分,是必不可少的。

“挡板,可以一块,可以多块,视场地而定,当有人不小心碰到挡板,可以本能避开剪刀口。”

谢景华表示,香港也曾发生过类似北京的意外事故。由于事故受害者多为12岁以下儿童,所以香港现在非常重视电梯安全宣传。

监管部门会花钱在电视台购买广告时间,不断播放电梯安全宣传片。而政要、各界明星也会到社区,参与安全宣传工作。

记者还看到一组由香港本土动漫明星“麦兜”形象担任主角的宣传海报。其中,就包括一幅麦兜与“剪刀口”相撞的画面,并题有警示文字:“切勿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扶手电梯外,以免与扶手电梯旁的障碍物碰撞或跌出扶手电梯外。”

香港职业安全健康局高级顾问袁志明在查看了西单新一代商城意外事故新闻后表示,“从现场图片看,虽然商场安置了安全警示挡板,但是应该更谨慎,考虑更多儿童的因素。”

袁志明说,如果安全警示挡板安装得太高,不够帖服,虽然可能起到警示成年人的作用,但是对于儿童,也许就是不够谨慎的。而且在过年这样的特殊时段,商场应该派出更多人手进行监督和干预。

而香港自由撰稿人、时事评论员赵绍根则认为,市民需要提高安全意识,有胆量干预不安全行为。“可能很多人觉得不好意思,或者不敢干预其他人的不安全行为。但是,在香港,很多市民都有意识,特别是涉及到儿童,会有人站出来提醒。在乘坐电梯时,如果儿童太好动,可能发生危险,有责任感的市民就会出面提醒,甚至包括提醒孩子的家长。”

据2005年3月防止扶梯事故对策研讨委员会(日本设立的一个专门分析研究扶梯相关事故、研讨防止事故发生对策的机构)的数据,在儿童发生电梯事故中,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由于他们没有大人牵着,二是乘坐婴儿车或购物车时发生事故。该委员会对扶梯使用者、管理者、制造商分别规定了以下各自义务:

1 扶梯乘用者

A 乘用时要使用电梯扶手、避免站行。

B 电梯使用中要关照老人。

C 老人和醉酒者乘用中易发生事故,所以他们自身要千万注意。

D 儿童在乘坐中一定要有大人牵扶,千万不要在乘用中使用婴儿车或购物车。

2 电梯管理者、安装者

A 向用户详尽告知电梯乘坐安全须知。

B 要考虑到电梯设备的特性及电梯使用时间适时调整运行速度。

3 制造商

开发性能安全的扶梯。

高级工程师张桂竹告诉记者,国际上有几大电梯标准,如欧洲标准、美国标准、日本标准。中国采用的是欧洲标准。中国通过从欧洲引进,诞生了第一部电梯标准。“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们把电梯卖到香港,人家问我们是什么标准的。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才引进了欧洲标准。”

但是,欧洲标准究竟是不是适合中国,作为舶来品,张桂竹认为,现在的中国标准有70%都是“复制”欧洲标准,自己的东西很少。

“中国现在已经是电梯生产第一大国,但是标准还在用别人的东西。我们究竟做过多少实验、论证,不知道。我们去瑞士,人家的电梯已经运行了20年,依然在用。但是人家全国才600万人口,我们有十几亿,这肯定没法比。”

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和消费安全委员会的数据,美国的电梯事故率约为每年每一千部电梯发生一起事故,平均每年有30人死于与电梯有关的事故,另有17100人受伤。

不过,美国对电梯安全的管理非常严格,绝大多数州都有管理电梯安全的法规。许多劳动安全管理部门获当地立法机关授权,将电梯的监督管理从劳动安全扩大到公众安全。

在固定式升降货梯质量的管理方面,美国有产品质量责任法、消费产品安全法等法规,用以确定制造者的民事责任。电梯的日常运行安全由业主负责,如果属于制造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业主可以进行追讨